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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安博体育    发布时间:2024-03-01 14:11:47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在存在总股本506,347,8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2,158,278.8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高空作业平台行业在海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历史悠远长久,市场成熟,产品结构完善,应用普及率高,存量市场大,市场需求大多数来源于于设备的更新替换需求,保有量稳定。因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高昂、安全法律和法规完善且对环保要求高,高空作业平台以安全、高效、环保、经济等产品属性成为了其登高作业的首选设备。海外租赁商极其关注产品的质量和设备残值,对供应商选择有严格要求,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时代,产品的质量卓越、品牌知名度高、生产规模大、产品品种类型丰富、电动化战略有效落地的制造商更具竞争优势。公司作为首家进入全球高空作业平台制造企业十强的中国品牌,早已成功进入主流国际市场。2021年,海外市场随疫情逐步得到控制,需求回暖,公司海外市场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97,872.23万元,同比增长149.44%。

  目前,国内高空作业平台市场渗透率仍相比来说较低,产品尚未被大范围的应用,保有量较小,且产品结构仍以剪叉式设备为主,臂式产品占比低。但由于长期受人口红利逐渐消退、安全意识持续提升、施工效率要求逐步的提升及应用场景多样化等因素驱动,国内高空作业平台行业发展迅速,租赁市场快速崛起,大多数表现在:有一定规模的租赁公司网点布局加速,设备采购速度加快,规模增速明显,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租赁公司产品品种类型日趋丰富,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臂式产品和差异化产品需求持续不断的增加;“双碳”目标下,电动化产品愈发受市场青睐。公司作为国内高空作业平台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深耕行业多年,能快速感知并响应市场需求,积极打造绿色、智能电动款产品,已实现全系列新产品电动化,并推出多种差异化产品玻璃吸盘车、轨道高空车、模板举升车,有效满足市场新需求。公司电动款产品的质量卓越,竞争力强,其中高米数、大载重臂式为全球首家实现全系列电动化;越野剪叉也已突破技术壁垒,电动款高度突破32米,载重达1,000 kg,为业内现有电动最大工作高度。2021年,公司臂式产品营销售卖3,954台,其中电动臂式产品销量占比58.17%,全年实现臂式产品出售的收益164,568.20万元,同比增长191.00%。

  全球进入智能低碳时代,高空作业平台行业数字化、绿色化趋势明确。国家发布多项政策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目前,工信部已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工作,明确加快发展纯电动工程机械,积极推动锂电动力电池应用。国家生态环境部也已批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方面的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该要求明确重点区域城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下游市场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综上,在双碳经济、绿色发展的驱动下,电动化、绿色化、智能化高空作业平台产品已成为未来发展的新趋势。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高空作业平台制造商,将积极做出响应政策,把握行业机遇,凭借业内领先的“未来工厂”智能制造优势,有效践行节能、低碳制造理念,进一步推出全新系列高米数、大载重、拥有差异化性能的高位电动高空作业平台,助推公司发展新动能,更好地保持公司在全球高空作业平台行业发展的领先地位。

  公司从事各类智能高空作业平台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基本的产品涵盖臂式、剪叉式和桅柱式三大系列共80多款规格。臂式系列包含直臂式和曲臂式两类,最大工作高度达30.3米,最大荷载454kg;剪叉式系列最大工作高度达32米,最大荷载1,000kg;桅柱式系列包括桅柱式高空作业平台及高空取料平台产品。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道路,已率先实现全系列新产品电动化,并成为全世界首家实现高米数、大载重、模块化电动臂式系列新产品制造商。公司电动款产品高度覆盖范围广,品质卓越,竞争力强,电动臂式系列新产品具备节能环保无噪音、安全实用动力强、维保便捷易运输、长续航更经济等诸多优势,能满足应用于国家电网、核电站、中石化、中石油、高铁、机场、隧道、居民小区等对环保排放有严格要求的领域;电动剪叉系列新产品,不仅安全性、稳定性、耐用性俱佳,使用高效,更具超强涉水能力,防水等级高,能适应积水遍布的恶劣工况,该系列新产品高度已突破32米,为业内现有电动款剪叉产品最大工作高度。

  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工业领域、商业领域和建筑领域,覆盖建筑工程、建筑物装饰与维护、仓储物流、石油化学工业、船舶生产与维护, 以及诸如国家电网、核电站、高铁、机场、隧道等特殊工况。

  公司采用自主及委托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相结合的生产经营模式。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依据国内外客户采购习惯的不同,实行销售预测与订单驱动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在产品营销售卖方面,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模式。高空作业平台因产品品种类型繁多,下游应用场景多样化等特征,最终用户主要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租赁商是连接高空作业平台制造商和终端用户的重要纽带。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客户为租赁商。经销模式下,公司出售商品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产品销售给下游租赁公司及其他计算机显示终端。2021年,公司直销模式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占比为70.19%,经销模式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占比29.81%。

  公司产品营销售卖结算模式分为分期付款、融资租赁和银行按揭三种。分期付款销售的运作模式为客户支付首付款,尾款分期支付,期限为2-18个月。融资租赁销售的运作模式为客户与公司自有融资租赁平台或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支付首付款后,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买卖合同》约定将设备款项打至公司账户,客户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租金,期限主要为3年,待租金全部结清后,产品所有权转移至客户。银行按揭销售的运作模式为客户与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后,以余款与公司合作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至公司账户,客户根据贷款合同向银行定期偿还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专注主业、创新发展、突破自我,不断的提高主营业务竞争力,连续多年入选知名高空作业平台杂志《Access International》发布的“全球高空作业平台制造企业20强”榜单,已多年蝉联10强。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注: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完成登记。这次发行完成后,许树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45.53%,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11.57%。

  注: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完成登记。这次发行完成后,许树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45.53%,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11.57%。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3,931.60万元,同比增长67.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446.34万元,同比增长33.1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万元,合计92万元,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5.00%。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较2021年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立信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做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着非常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已连续多年为企业来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客观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鼎力”、“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1、 2017年大型智能高空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以下简称“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9号《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426,229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6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69.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493,248.6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506,720.4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30号《验资报告》。

  2、 2021年度年产4,000台大型智能高位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以下简称“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36号《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62,308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7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4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07,822.2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792,122.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95号《验资报告》。

  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完成,结余资金6,690.37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17年11月18日,浙江鼎力连同本次发行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泰证券”)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0日,浙江鼎力连同中泰证券分别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乾元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原保荐人中泰证券还没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承继。2021年8月,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此前公司在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乾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具体销户情况为:

  2019年8月13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乾元支行募集资金账户00098销户; 2019年8月14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募集资金账户0250788销户。销户当日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合计8,261.01元转入公司在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乾元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11月9日,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募集资金账户3366销户,销户当日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合计59,420.78元转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33051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1年7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募集资金账户699033388销户,销户时账户余额7,226.07元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33051;2021年10月27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33051销户,销户当日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利息收入净额6,690.37元,因无存续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已将余额6,690.37元转入公司在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的基本存款户。公司与国泰君安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浙江鼎力连同本次发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完成,结余资金6,690.37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614.30万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021年10月27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时收到银行结算的利息收入净额6,690.37元,因无存续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将余额6,690.37元转入公司基本存款户。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江鼎力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因公司前期以部分自有资产金额的投入项目,且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投资收益也一并投入项目,故实际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进度为106.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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